电信企业通过技术和管理措施加强对社会营销渠道(含网络代理)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社会营销渠道的代理条件,禁止签约社会营销渠道擅自委托下级代理商办理电话入网手续。电信企业对社会营销渠道配发统一标识和代理编号,并要求其在显著位置进行张贴。
海航通信在代理商合作协议中有明确条款要求严禁合作渠道私自发展下级代理渠道,经海航通信授权社会营销渠道均配备海航通信统一标识,为用户购买提供辨识依据。同时海航通信接受社会监督,通过10044电话及 10044@hnair.com 邮箱受理销售海航通信非实名电话卡违法行为的举报。